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厨房油烟、火烟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93—2001)
(4)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5)《厨房油烟设计手册》
3 总体设计
(1) 厨房油烟、火烟处理工程的设计建设,除应遵守本技术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应根据企业厨房油烟、火烟中气体污染物种类、浓度及处理要求等条件确定厨房油烟、火烟处理工程的处理规模和处理工艺,做到保护环境、经济合理、技术可靠。
(3) 处理工程技术方案的选择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文件的要求,厨房油烟、火烟处理后应稳定达到GB18493—2001和有关地方排放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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